需要建筑资质,是选择转让还是新办?
01.资质转让的两种方式
通常来说转让建筑资质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整体转让,还有一种是剥离转让。整体转让是指双方签署协议,直接花钱购买带有资质的公司,并变更整个公司。剥离转让意味着新的子公司建立,将资质剥离出去,收购方获得剥离的建筑资质。
02.资质转让容易出现哪些问题呢?
(1)债权债务复杂
在资质转让过程,要明确原单位的债权债务问题,如果情况复杂,后续可能会很难理清。这样,在资质转让结束后,会出现多余的债务需要承担。那么,就要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在转让前去完成债务清算。
(2)转让剥离困难
对于很多企业来说,收购建筑资质,只是为了某一项工程的需要。所以,在资质转让中,通常不会收购带有多项资质的公司。但是,单独收购某项资质的话,牵扯到剥离分割会很困难。所以,在资质转让前一定要咨询好,熟悉剥离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03.建筑资质新办优势
相对来说,资质新办没有资质转让所带来的上述问题,而且资质新办所取得的资质也是属于自身所有,以后还可以出售资质。但是建筑资质新办也有一定的难度,特别是在建筑资质接连改革以后,相比以往,建筑资质申请条件得到简化,但是要求更加严格。
以上就是关于获取建筑资质方式的相关介绍,具体该怎么选还需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决定,如果申请条件有困难,还可以寻求资质代理机构的帮助,让代理机构代为申请资质。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具有决策权的领导者,主要负责人应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部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
主要负责人应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定项目安全生产评估目标、奖惩措施,以及企业为项目提供的安全管理和技术支持措施。
如果项目需要签订总承包合同,总承包企业应与分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规定检查企业承担的工程项目,评估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如果发现项目负责人不能够履行职责,应当责令其进行更正,并在必要时调整项目负责人,检查应记录在公司和项目安全管理文件中。
二、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相应注册资质并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项目管理的人员,项目负责人应全权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安全生产成本的有效利用。
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规定实施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对危险工程和子项目进行监测,及时查处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隐患,隐患的调查处理应记录在项目安全管理档案中,报告并进行现场救援。
如果项目需要签订总承包合同,总承包企业的负责人应定期评估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其中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的人员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检查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重点关注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处理违规行为。在建项目,并将其记录在企业安全管理文件。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监督高风险子项目专项安全施工计划的建设,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处理;如果不能处理,应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检查和处理应记录在项目安全管理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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